第十一届四川省新人新作美术作品展征稿

“四川省新人新作美术作品展”是四川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一项重要的综合性美术作品展,旨在通过全省平台发现美术新人,推出新作,不断壮大美术队伍,繁荣美术创作、促进社会和谐。该展览自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10届,发现和培养了大批美术人才和后备力量,为四川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受到广大美术家、美术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广泛好评。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决定在2023年5月举办“四川省第十一届新人新作美术作品展”,本次展览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品,经过评选、展览,充分展示近年来我省美术新人的丰硕创作成果,推动新人新作美术作品展在新发展阶段取得新成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

2023年5月

三、评审:

评委会由四川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规模:

经过初评、复评两轮评选后,展出入选作品200件(含优秀作品60件)

五、参展要求:

参展作者须为四川籍(以身份证为准)或现生活、工作、定居于四川;

参评作品须是作者近两年内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评人员每个画种限交一件作品。

(一)初 评

1、投稿作者以邮寄作品高清照片(10寸,评选结束后不予退还)的形式参与初评,照片背面请以正楷字体注明:

(1)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及身份证号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作品名称、画种、尺寸(高×宽,单位为厘米);

(3)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雕塑作品需统一寄送作品四面高清照片(10寸,4张,评选结束后不予退还);

3、若由于照片图像不清或字迹难以辨认影响评选,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4、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成都市人民西路6号四川美术馆6楼;收件人:活动组织部 邬林;电话:13699448566;信封注明:“第十一届四川省新人新作美术作品展”。

(二)复 评

请参展作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复评名单和原作交件通知。

1、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2、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落选作品、入选作品将在展出结束后退还本人。

六、作品尺寸及装裱要求:

1、中国画:装裱后不超过250厘米(高)×200厘米(宽);

2、油画、版画、水粉、水彩及其他画种作品:装裱后不超过200厘米(高)× 200厘米(宽);水彩、水粉作品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不得使用易碎玻璃;

3、雕塑:作品组装后不超过200厘米(长)×200厘米(宽)×200(高)厘米(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等),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4、综合材料作品:装裱后不超过20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厘米(厚),限平面作品,墙面悬挂为宜;

5、初评入选作品需自行装裱后参与复评;

所有参评作品均视为接受以上要求,若评选及送件过程中作品尺寸、装裱与上述规定不符,则主办方有权拒收作品并取消作品参与评选、展出的权利。

七、主办方和参展作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的权利;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投稿人必须拥有投稿作品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查明属实,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入展资格;

3、凡涉嫌抄袭、侵权他人作品,高仿、复制自己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4、所有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一次;

5、入选作者将获得证书及展览作品集一本;

6、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规定。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2023年2月8日 10:27